各所(中心)、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625号)精神,为做好我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我院岗位设置变更方案(晋地研字〔2019〕18号)及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通知书(晋人社事管函〔2019〕196号),在核准职数内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工作。
二、实施范围
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编外聘用人员。
三、聘任原则
(一)在人社厅核定各岗位职数基础上,通过竞聘、考核在已获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中进行聘用。
(二)岗位聘任时间以人社厅备案时间为准。
(三)在本岗位聘任(2019年8月底前)满三年竞聘高一级岗位,竞聘方式根据《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管理办法》(晋地研发[2018]18号)。
四、工作步骤
1.由应聘人员自愿提出申请、提交述职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荣誉表彰奖励、成果等800字以内);
2.聘任评议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聘任评议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打分,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根据考评结果,经院聘任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5.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
6.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材料收审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18日。申报纸质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材料交到党政办(人事)。
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党政办
2019年9月11日